法律分析:
(1)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2)该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司法机关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量刑根据销售金额确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严厉打击。
提醒:生产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若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