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方面,被征收人要关注房屋价值评估过程是否合理合规,可要求评估机构详细说明评估依据和方法,确保自身土地使用面积补偿合理。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核评估。
(二)集体土地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了解当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监督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情况。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要及时收集相关所有权证明,以便顺利获得补偿。被征地农民要积极争取安置补助费,保障自身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