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首、主动退赃的初犯,若面临法律问题,要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了解自身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和可能的量刑范围。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在自首时如实、全面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在退赃过程中保证财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司法机关表达自己的悔罪态度,强调自己是初犯,表明再犯可能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