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金首饰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婚后购买一般是共同财产,但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性质的属个人财产;婚后他人赠与,明确只给一方的是个人财产,未明确的是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购买的金首饰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金首饰自然归购买方个人所有。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即便在婚后获得,也认定为个人财产,像女方日常佩戴的项链等金首饰就符合此情况。他人在婚后赠与金首饰时,如果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该金首饰就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金首饰财产归属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