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求与理由:收到离婚传票后,仔细查看传票和起诉状,了解原告的诉求及事实理由,这有助于针对性地准备应对策略。
(二)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情况的资料;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收集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若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准备反驳证据。
(三)决定是否同意离婚:根据自身意愿,若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调解方案;若不同意,向法院说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理由和证据。
(四)准时参加庭审:按传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合理表达观点和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该条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知晓开庭信息并按时参与诉讼的权利,强调了按传票要求准时参加庭审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