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哥受到了行政处罚,后来不服提起了复议,现在要去参与听证会了,我来帮他咨询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谢谢。

帮助10人 1.5w浏览 匿名 2018-04-06 吉林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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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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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责令停产停业:
    (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全文
    11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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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请你仔细查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全文
    10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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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申请人、当事人、主持人、记录员、证人等。行政听证的目的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描述,并且做出重大决定前充分听取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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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行政听证的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还有代理人,案件的调查人员,案件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行政听证的参加人,参与的人员还包括听证的主持人,行政机关的派员,行政机关委托的书记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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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听证会的人员有哪些?
为了进一步落实阳光政府的建设,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对于政府工作的内容有时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是人民所特有的权利,维护了各界人士参与政治生活的权益。除此之外,听证会的参与人员也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员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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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律师与嫌疑人会见时间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律师在侦查阶段初次接洽嫌疑人的时间通常应控制在48小时之内进行。在此之后,律师可视实际需求,确定是否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嫌疑人见面交流。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过程中,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行为干扰,但是为了确保案件调查的公正性以及满足侦查工作的特殊需求,侦查机关有权派遣相关人员在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会见嫌疑人警方会监听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律师参与案件的辩护过程中,其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的权力得到充分保护,而且在此期间,任何形式的监视或监控均不得涉及到律师的会见活动。这项严明的规定旨在确保律师与其所代理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具有绝对的隐私性和保密性,从而有助于律师更为高效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直接放人与取保候审什么区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释放在我们的法律术语中,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自拘留所或监狱等羁押设施中释放,意味着他们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人身自由限制。
然而,必须要明确的是,在此之前,之所以会被拘留或监禁,必然是由于特定的原因。释放正是针对这种先前存在的羁押情况,允许当事人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其次,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当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需要继续被羁押,但仍需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时,司法机关可以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后,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释放时,需要签署释放证明文件,同时也需要接收由司法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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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听证参与人有哪些组成
行政听证参与人包括听证会人和听证会的陈述人。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行政处罚实际上是惩罚一个人,所以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则也必须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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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定是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律师回复] 解析: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在性质和施行依据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刑事拘留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行政拘留则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一种惩戒方式。
其次,二者针对的对象亦有所区别。刑事拘留主要针对那些触犯了刑事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员;而行政拘留的对象则主要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
再者,二者的实施目的及最终效果也大相径庭。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通常是为了将被拘留者转化为逮捕对象,而行政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和教育,且在行政拘留期结束后,教育和惩罚便告终结。
此外,二者在羁押时限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为3至7日,最长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则为1日以上,但不超过15日。
最后,二者的适用主体也各有不同。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享有刑事拘留的权力,其中,公安部门还可依法行使行政拘留的决定权以及执行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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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区别分析:
①主观意图方面。此处所关注的焦点在于行为人对于自身未达履行合约能力的情况下,是否有意为之并故意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以便达到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之目的;或是行为人虽存在部分履行合约的实力,但却使用了夸大其词的手法去误导他方,从而促使对方误解,使得双方按照事先商定的民商事法律行动开展合作,进而从中获取特定利益。
②合约履行能力。重点考察行为人是否确具备履行该合约的实质性能力及相应担保;抑或只是拥有部分履行合约的实力与担保而已。
③欺诈手段的严重程度。主要着眼于行为人究竟是在隐瞒事实真相、伪造履约能力,还是在数量、质量等方面存在局部隐瞒真实性的状况。
④履行合约的表现。自从协议签署之后,观察行为人是否具有主动履行合约的愿望和行为,是否有真实决心去践行合同,或者是采取坐待对方履约以欺诈的方式,在获得非法利益后便开始逃避责任、搪塞甚至逃逸;抑或行为人对履行合约持有较为积极性的态度,一方面能够获得一定量的收益,另一方面也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
以上便是我们在此处区分两者之间界限的关键所在,即行为人的主观打算。无论是以欺诈财物为食髓知味的最终目标,还是试图借助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获取经济利益,都是我们需要仔细辨别与衡量的因素。为了判别行为人的真正意图,我们需要在考虑其是否具备履行合约的实际能力、是否利用欺骗手段以及其在履行合同时违约之后的反应等多个层面展开深入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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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参加人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参加人有: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调查人员、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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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公安机关对涉及其可能涉及贪污或受贿行为犯罪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和调查。具体而言,该类案件中,应当遵守如下规定:贪污数额在3万元及以上者,即应予以立案;而对于贪污数额介于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当视为"数额较大"范畴加以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若贪污数额达到较大及以上,或是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相应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等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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