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解决民事纠纷,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判断是否适合走简易程序。若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一般六个月内审结,但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若担心时间过长,可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
(三)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要明确二审对判决上诉案件通常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案件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合理安排后续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