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时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或是特定犯罪类型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相关罪。
2.在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实际上并未执行完毕。此时犯罪分子犯罪,不能认定为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再犯。
3.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处理,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而不是按累犯处理。
建议:司法实践中要严格区分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和累犯的界限,准确适用数罪并罚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缓刑人员的监管,降低其在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