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解除收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有份吗 这个问题。
1、因解除收养而消除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不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也不再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或旁系血亲的身份关系。
2、因解除收养,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生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的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都与生父母及生父母的近亲属恢复权利义务关系。但是,由于已成年养子女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仍有一定赡养扶助义务,所以,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其与生父母及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是否恢复权利义务关系,婚姻。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养子女死亡或养父母死亡的,只终止死者与养父母或养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其他亲属关系并不当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