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需明确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应尽快停止相关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十万元以上,或掩饰、隐瞒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行为人更要积极配合调查,退赃退赔,以减轻处罚。
(三)不同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有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会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执行标准,所以要关注本地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第三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