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与受害人沟通,主动了解其具体损失情况,积极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避免矛盾激化。
(二)整理好相关费用的票据和凭证,如医疗费用发票、交通费用票据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三)若对赔偿金额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合理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四)若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拒赔,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确认拒赔是否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