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发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存在差额时,先收集证据,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明自己的实际工资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自己补助金受损,要求其补足差额。
(三)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