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申请司救助符合列情形民院应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残疾固定源;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三)低保障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象、
农村五保供养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员其收入;
(四)见义勇或者保护社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权益受损害本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五)确实需要免交其情形
诉讼费用免交适用于自
事申请司救助应起诉或者诉提交书面申请、足证明其确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困难或者追索基本费用申请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供本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民政、劳保障等部门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证明
民院事司救助申请予批准应向事书面说明理由
民院事提供司救助事败诉诉讼费用由事负担;事胜诉视申请司救助事经济状况决定其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