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操作建议
要进行没还完贷款房子的二次抵押,先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说明二次抵押的情况及用途,争取获得银行同意。
对房屋价值进行专业评估,确定房屋剩余价值是否足够覆盖二次抵押的债权,若不足则不建议进行二次抵押。
与新的抵押权人详细沟通,签订规范的抵押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保障抵押权合法有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此条规定明确了二次抵押时抵押权的实现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