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方面: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在选择律师时要考察其专业能力、经验等。同时,家属要积极与律师沟通,提供嫌疑人相关信息,配合律师工作。
(二)嫌疑人方面: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讯问,如实陈述事实,避免隐瞒或虚假陈述。同时,在律师会见时,要详细准确地向律师说明案件情况。
(三)案件进展方面:家属和嫌疑人要关注案件的侦查进度,律师可与公安机关、检察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走向。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家属和嫌疑人要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