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确定责任和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
(二)造成人身伤害,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留存好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医疗资料;有财产损失的,提供维修发票、购买凭证等证据。
(三)和逃逸者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明确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协商一致则签订赔偿协议。
(四)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与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让逃逸者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