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违约损失和违约金是可以并存的,但存在条件限制。当出现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这种情况时,当事人能够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以此来弥补实际损失。
(2)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这是为了保证违约金的合理性,避免对违约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3)当违约金足以弥补违约损失时,通常不能再主张违约损失赔偿。而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损失时,当事人可以就违约损失与违约金之间的差额部分主张赔偿。
(4)违约损失和违约金并存的目的在于填补守约方的损失,防止其获得过度赔偿。
提醒:在合同签订时应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若遇到违约纠纷,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主张权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