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
(二)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避免错过时间。
(三)被认定为工伤且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四)若单位拒绝承担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