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若想缩短庭审时间,在案情简单时,提前准备好清晰的陈述内容和相关证据,庭审中简洁表达观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纠缠。
(二)若案件复杂,要做好持久战准备,提前收集整理好各类证据,如财产明细、债务凭证等,确保在庭审中能高效举证。同时,尊重庭审秩序,听从法官安排。
(三)法院方面,需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合理安排时间,保障双方充分陈述观点和举证质证,避免庭审拖延,但也要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