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需按规定程序向检察院申请。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明确含义。流窜作案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作案后逃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二人以上共同作案。当遇到这类重大嫌疑分子时,公安机关若要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需在拘留后的三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并符合相应情形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检察院会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也保证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