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债务太多无力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变现优质资产偿债;若无法解决,可申请破产清算或有挽救价值时申请破产重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如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部分债务豁免等,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对债务履行方式的调整,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而通过变现闲置设备、房产等优质资产偿债,是公司合理处置自身财产以履行债务的合法行为。当这些方法都行不通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清理资产和债务并按法定顺序清偿,能保障各方权益。若公司有挽救价值,申请破产重整并制定重整计划,调整债务和经营方案,也是法律赋予企业重生的机会。如果您在公司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