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遗嘱,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可通过查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来判断,然后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若无遗嘱,法定继承人要先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在分配房产份额时,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主动提出适当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主张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
(四)各继承人可协商分配房产份额,达成一致意见后按协商结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