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店铺为夫妻共同财产,正常经营店铺,无需特别约定,婚后开店的经营收益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想让店铺归一方所有,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店铺的归属。
(三)若一方想用婚前个人财产开店并使其成为个人财产,要保留好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是个人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同时准备充分证据以备可能的认定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