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探望拘留所被拘留人员时,可携带符合规定的衣物、被褥等日常用品、部分食品、经检查允许的书籍杂志等学习用品,但所有物品需经民警检查且不能夹带违禁物品,具体范围建议提前与拘留所联系确认。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为保障拘留所的安全和管理秩序,对探望时可携带的物品进行了限制。衣物、被褥等日常用品能满足被拘留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不能有金属拉链、绳子等安全隐患物品;食品方面,液体状、膏状食品通常不允许送,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书籍、杂志等学习用品经检查允许后可送,有助于被拘留人员学习和丰富精神生活。而刀具、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属于违禁物品,绝对禁止携带。所有物品都要经过严格检查,就是为了杜绝违禁物品进入拘留所。如果不确定具体可携带物品范围,建议提前与拘留所联系。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