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在认定罪名时,应先判断是否属于洗钱罪的特定上游犯罪。若是,且行为符合洗钱罪对资金来源和性质洗白的特征,就认定为洗钱罪;若不属于特定上游犯罪或不符合洗钱罪特征,但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按该罪论处。
(二)对于普通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任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避免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等行为之一的,是洗钱罪;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