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可先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协议;协商不成被起诉要积极应诉,判决后还可在执行阶段和解;资不抵债可尝试在部分试点地区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且债务人应保持诚信尽力还款。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务应当清偿。当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与债权人协商是较为妥善的处理方式,通过达成分期、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的协议,能避免债权人因权益无法保障而提起诉讼,同时也为债务人争取了还款时间。若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积极应诉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不应诉会导致法院缺席判决,可能使债务人处于更不利的境地。判决后在执行阶段,双方仍可达成和解协议。对于确实资不抵债的情况,部分地区开展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为债务人提供了可行途径,但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并配合相关工作。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诚信履行还款义务是债务人应尽的责任。如果遇到个人债务偿还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