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洗黑钱和诈骗罪犯,若想申请减刑,要明确不同刑罚的时间要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但减刑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在服刑期间,罪犯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这样可以获得减刑机会;若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三)申请减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