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审对从犯量刑过重,即便仅主犯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会依法给从犯减刑。此时从犯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对自身有利的事实情况,帮助法院准确认定量刑情况。
(二)若一审对从犯量刑适当,且无新证据证明从犯有从轻、减轻情节,从犯通常不会减刑,应接受当前判决结果,遵守服刑规定。
(三)若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从犯可能被加重刑罚。从犯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若认为自身量刑可能不合理,可委托律师准备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