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房屋中介费承担需依具体情况而定,有书面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遵循“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共同委托通常共同承担且平均分担,一方委托则视房屋性质和有无特别约定判断承担方。
法律解析:
在夫妻离婚涉及房屋中介费承担问题上,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若双方在委托中介时有书面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处理体现了契约精神。当没有约定时,“谁委托,谁付费”是一般原则。如果是夫妻共同委托中介买卖房屋,由于这是双方共同参与的事务,所以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并平均分担。若一方单独委托中介,对于房屋性质的认定很关键。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中介费由委托方独自承担合理;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无特别约定时,该委托行为可视为夫妻共同事务,中介费由双方共同承担。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若您不确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