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确认自己是无过错方,对方是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二)判断行为:查看对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
(三)确定损害结果:收集因对方过错行为导致自身精神痛苦、抑郁等精神损害的证据。
(四)证明因果关系: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自身的精神损害。
(五)把握时间:要在离婚时提出赔偿请求,若协议离婚已明确表示放弃则除外。
(六)准备证据:提供能证明对方过错和自身精神损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