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身处寻衅滋事案,应主动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诚恳表达赔偿意愿并进行合理赔偿,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以此展现悔罪态度。
(二)若在主动赔偿之外,还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提供相应证据,以争取更大程度的从宽处罚。
(三)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轻重等,预估赔偿后可能的量刑减少幅度,做到心中有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