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满八周岁有表达意愿的权利,其意见对抚养权变更很关键,父母可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并进行公证。
(二)若协商无果,想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孩子可表达想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
(三)原告需提供证据,一方面证明原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如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另一方面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