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需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对需鉴定的情况会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应准备好能证明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且需鉴定,双方要达成共同委托的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委托各地市级或省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