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行动,及时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拿到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对方全责,这是后续理赔的基础。
(二)送车去修理厂时,要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修理厂进行定损和维修,同时保留好维修清单和发票等凭证,以便后续理赔使用。
(三)联系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理赔,优先争取让对方保险公司直接赔付修理厂。若对方拖延,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四)理赔完成后,检查理赔款项是否到账。若双方在赔偿上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