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主体,要先确认是否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管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只要有劳动关系就符合主体的基本要求。
(二)明确主体不包含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按挪用公款罪处理。
(三)主体应具备管理、经手本单位资金的职务便利,如会计、出纳这类岗位。若符合主体条件,实施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等行为,且达到数额和期限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