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执罪的立案和证明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拒执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即可立案侦查。但实践中,法院移送的案件立案成功率更高。关于犯罪事实的证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必须提供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这是前提条件。
2. 执行程序证明:需要证明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比如提供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等材料。
3. 履行能力证明:这是关键点,要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常见证据包括:
- 银行流水、房产登记等财产线索
- 高消费记录(如酒店、机票等)
- 转移财产的证据
- 收入证明等4. 主观故意证明:需要证明被执行人存在故意抗拒执行的行为,比如:
- 明确拒绝履行的录音、短信等
- 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
- 暴力抗拒执行等建议您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特别是财产线索和抗拒执行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先向执行法院反映,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具体到个案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