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家属遇到刑拘37天未释放的情况,首先要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情况,确认是否已被逮捕。
(二)可以为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三)若认为存在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等情况,可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