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检察院不服二审判决,要及时整理案件相关材料,明确判决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之处,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启动再审,以纠正错误判决。
(二)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服二审判决,需积极寻找新证据,或者仔细审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是否有误、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过在申诉期间,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会停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