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案: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对非法拘禁犯罪行为展开侦查、起诉和审判,以此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期间,受害人可要求加害人赔偿因非法拘禁遭受的物质损失,像误工收入损失、医疗费等,同时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证明、费用票据等相应证据。
(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刑事诉讼结束,受害人可单独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才能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