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医院证明。出院时向主治医生说明情况,请求其在诊断证明等材料中明确出院后仍需护理,以此作为有护理必要的重要证据。
(二)进行司法鉴定。若医院未给出明确意见,可申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确定护理期限和依赖程度,凭借鉴定结果主张护工费。
(三)确定护理费用计算方式。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计算;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