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若想加快进度,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案件情况,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避免因自身不配合导致侦查受阻而延长时间。
(二)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材料和意见,促进检察机关准确快速地作出决定。
(三)审判阶段,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秩序,按时参加庭审,不拖延诉讼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