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类法定情况,解除时需严格遵循程序并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1.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当犯罪嫌疑人实际无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未构成犯罪等情况出现时,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形。取保候审的最长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到达后,无论案件是否办结,公安机关都必须解除该措施。
3.采取措施不当的情形。若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应及时撤销或变更该措施。
4.解除后的程序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需及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同时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5.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情况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