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一年后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的概率较高,因此准备齐全且有效的材料是推动诉讼顺利进行、实现离婚诉求的重要保障。
1.身份类材料。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是证明双方身份信息及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依据,法院会通过此类材料确认案件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婚姻状态。
2.证据类材料。要准备两类证据,一是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物业缴费记录等,这类证据能直接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及时间;二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辅助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疗机构的伤情鉴定报告、一方出轨的聊天记录或照片等,可进一步佐证感情破裂的程度。
3.起诉状。需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等,同时要在起诉状中简要陈述分居满一年及感情破裂的事实与理由。
4.子女抚养相关材料。若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及年龄等情况,这些材料会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参考依据。
5.财产分割相关材料。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准备详细的财产清单,清单中应包含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明细等,以便法院准确认定共同财产范围并进行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