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双方可自行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行使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抚养协议,此协议有合同效力,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按“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居多;两周岁以上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十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判决后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