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拍卖成交后的价款处理,需结合拍卖原因及夫妻财产分割约定综合确定,优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合理分配。
1.拍卖款的分割需先依据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已就财产分割达成明确协议,直接按照协议内容处理拍卖所得价款;若无协议,则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通常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充分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对分割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若拍卖是因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引发,执行过程中必须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份额,保障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将属于另一方的应得部分及时返还,不得因个人债务损害非负债方的财产份额。
3.若拍卖源于夫妻共同债务,拍卖所得价款需优先用于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再按照前述分割原则进行夫妻间的财产分割;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仍需对未清偿的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