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与证据保留
及时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费用票据等,病情稳定后若构成伤残进行伤残鉴定,这些证据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二)明确索赔项目
索赔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残疾或死亡的还有相应赔偿项目,明确项目可避免遗漏应得赔偿。
(三)协商与诉讼
先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诊疗材料、费用清单等证据,法院根据证据判定赔偿金额,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按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