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可与父亲保持良好沟通,定期了解孩子生活、学习情况,参与孩子成长重要时刻。
(二)在涉及孩子医疗、教育等重大事项时,主动与父亲协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决策。
(三)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
(四)充分行使探视权,在探视过程中给予孩子陪伴和关爱,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此条说明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不因离婚而丧失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