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女方若没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可积极主张抚养权,如提供自己健康状况、稳定居住环境等证明。
(二)孩子八周岁以上,家长应尊重孩子意愿,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想法,同时展示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条件。
(三)双方都要争取抚养权时,需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提升自身优势,如提供稳定收入证明、优质居住场所等。
(四)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吸毒赌博等恶习,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