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这部分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优先协商分割。双方可就公积金的分割方式和具体金额进行协商,例如约定直接分配账户余额比例,或由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应折价款,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应形成书面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
2.协商不成时提起诉讼。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先确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总额,再按照均等原则分割,账户有余额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折价款。
3.准备充分证据材料。主张分割公积金的一方需收集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公积金缴存明细、账户余额证明等材料,确保分割诉求有明确的事实支撑,提高诉求被支持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