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有三人名字且未约定份额的,房屋属于三人等额共有。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后,其名下对应的房产份额将进入继承程序,需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1.房产共有状态的认定。房产证登记三人名字但未明确约定份额时,法律上视为等额共有,每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当其中一人死亡后,其拥有的份额不再属于原共有状态,而是转化为遗产进入继承流程。
2.遗嘱继承的适用规则。若死亡一方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房产份额将严格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依法取得该部分份额。
3.法定继承的处理方式。若无遗嘱,死亡一方的房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该份额。例如,若死亡一方的父母已去世,其份额将由配偶与子女平均分割。
4.具体份额分配示例。假设房屋为三人等额共有,死亡一方占三分之一份额。若其法定继承人为配偶与子女,两人各分得该份额的一半即六分之一。分配后,配偶原有的三分之一份额加上新分得的六分之一,总共拥有二分之一份额;子女原有的三分之一份额加上新分得的六分之一,总共拥有三分之一份额。